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凯时尊龙官网app政治秩序的起源10|吉田亜咲|

发布时间:2024-09-23 06:24:52  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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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印度早期的政治发展明显与中国的形成分流◈★。一开始◈★,它们都是分支式的部落社会组织◈★。到公元前第一个千年的中期◈★,第一批酋邦和国家从印度北部的部落社会中脱颖而出◈★,比中国晚不了太多◈★。在这两个文明中◈★,酋邦和国家不以亲戚关系为基础◈★,而是由等级分明的政府◈★,开始在领土范围内行使强制权力◈★。

  就战争而言◈★,它们的轨迹却截然不同◈★。印度从没经历像中国的春秋和战国时期持续数世纪的暴力◈★。原因不很明确◈★,可能是由于印度河和恒河流域的人口密度大大低于中国◈★,受地理局限较少◈★;与其顺从等级分明的社会秩序◈★,倒不如迁移他处◈★。无论如何◈★,早期印度国家无须像中国所经历的那样◈★,应对社会动员的极端要求◈★。

  更为重要的是◈★,印度出现一种独特的社会发展模式◈★,对印度政治造成巨大影响◈★,一直持续到今天◈★。大约在国家刚刚形成之际◈★,便涌现出界限分明的四大社会阶层◈★,被称为瓦尔纳(varnas◈★,阶层):它们是祭司的婆罗门(Brahmins)◈★、武士的刹帝力(Kshatriyas)◈★、商人的吠舍(Vaishyas)◈★、包罗其余的首陀罗(Sudras◈★,主要是农民)◈★。从政治观点看◈★,这是非常重要的发展◈★,它把世俗和宗教的权力一分为二◈★。中国也有祭司和宗教官员◈★,像主持宫廷礼仪和皇帝祖陵的礼部尚书◈★,但只是国家雇员◈★,严格屈从于皇家权力◈★。中国祭司从没作为独立集团而存在◈★,中国也就发展成“政教合一”的国家◈★。另一方面◈★,印度的婆罗门与刹帝力判然分开◈★,甚至比武士享有更高权威◈★。虽然它没有组成像天主教一样的严密集团◈★,但仍享有类似的道德权威◈★,不受国家干涉◈★。此外◈★,婆罗门阶层被当作神圣法律的监护人◈★,而这法律不但独立于政治统治◈★,而且具有更长历史◈★。所以◈★,国王必须遵从他人所编纂的法律◈★,自己不是一言九鼎的法律制定者◈★,如中国皇帝◈★。像欧洲◈★,印度也有可称作法治的萌芽◈★,以限制世俗的政治权力◈★。

  第二项重要社会发展是迦提(jatis)的涌现◈★,最终演变成种姓制度(caste)◈★。它把所有的瓦尔纳◈★,再细分为数百种分支式◈★、对内通婚的职业群体◈★,从各式祭司◈★、商人◈★、鞋匠到农民◈★,达成评论家所谓的职业秩序的神圣化◈★。迦提重叠在现有血统结构之上◈★,为氏族的异族通婚设定界限◈★。也就是说◈★,异族通婚的父系家族的血统◈★,必须在迦提范围内谈婚论嫁◈★,鞋匠女儿必须嫁给不同氏族的鞋匠儿子◈★。成员们相互合作◈★,共同生活于自给自足的社区◈★,在这一点上◈★,迦提保留了其他部落社会的分支式特征◈★。但他们又是相互依靠的◈★,是更广泛分工的一部分◈★。与工业社会相比◈★,这种分工非常有限◈★;尽管如此◈★,它又远比单纯的部落社会复杂◈★。依照涂尔干的标准◈★,迦提显示了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双重特征一这是指◈★,个人既是自我复制相同单位的成员◈★,又参与更为广泛的社会互助◈★。

  在中国◈★,出现于周朝的国家在社会顶端取代了分支式或部落的组织◈★。宗族仍是重要的社会组织◈★,国家和亲戚团体之间出现了权力的此起彼落◈★,一方强大了◈★,另一方就变弱◈★。到最后◈★,塑造中国文明的决定性因素是国家◈★。在印度◈★,瓦尔纳和迦提所创造的社会分类成为社会基石◈★,大大限制了国家权力的渗透和掌控◈★。以瓦尔纳和迦提为定义的印度文明◈★,获得广泛扩散◈★,从开伯尔山口(KhyberPass)到东南亚◈★,统一了语言和种族的众多群体◈★。不像中国◈★,这块辽阔领土从没受到独家政治权力的统治◈★,也没发展出独家文学语言◈★。20世纪晚期之前◈★,印度历史只是持久的政治分裂和政治软弱◈★,最为成功的统一政治体中不少是外国入侵者◈★,其政治力量依赖完全不同的社会基础◈★。

  与中国相比◈★,我们对印度部落社会以及其向国家的过渡◈★,所知极其有限◈★。虽然处于对应的社会发展阶段◈★,印度社会的文化水平要低得多◈★,绝对比不上记载商朝政治活动的大量甲骨文或东周的冗长编年史◈★。印度最早的定居点是旁遮普(Punjab)和西部的摩亨佐一达罗(Mohenjo-Daro)◈★,它的哈拉帕(Harappan)文明仅留存于考古学资料◈★。我们所了解的印度早期社会组织◈★,都是从“吠陀本集”(Vedictexts)中推断而来吉田亜咲◈★。该本集记载圣歌◈★、祈祷◈★、注释等◈★,可追溯到公元前两千年或三千年◈★,以前是口口相传◈★,直到公元前一千年中期才变成书面记录◈★。w印度第一个本土帝国是孔雀王朝(Mauryas◈★,公元前321—前185年)◈★,在很多方面◈★,它又是最伟大的本土帝国◈★。但它的文字记载仅有流散到次大陆的数块法令岩石◈★,再加上希腊◈★、中国和其他外国著作的提及◈★。这里可能有因果关系◈★:缺乏流传广泛的书面文化◈★,尤其是在印度统治者和行政官员中◈★,大大阻碍了强大集权国家的开发◈★。

  印度一雅利安部落自黑海和里海(Caspian)之间的俄罗斯南部迁移至印度◈★,由此开创了印度政治发展◈★。某些部落群体转向西方◈★,成为希腊◈★、罗马◈★、日耳曼和其他欧洲团体的祖先◈★;另一群体朝南抵达波斯◈★,第三群体向东到阿富汗东部◈★,再穿越巴基斯坦西北部的斯瓦特峡谷(SwatValley)◈★,直达旁遮普和印度河一恒河(Indo-Gangetic)分水岭◈★。现在通过Y染色体和线粒体◈★,可以追踪印度一雅利安群体之间的血缘关联◈★,但首次确定相互关系的却是语言学家◈★,他们在印度梵语(Sanskrit)和西方语言之间找出相似◈★,因为它们同属更大的印欧语系◈★。

  早期印度一雅利安部落是游牧民族◈★,放牧牛群◈★,以牛为食◈★,并已驯养马匹◈★。他们第一次迁入印度河一恒河平原时◈★,碰上他们称作达萨(dasas)的其他定居者◈★,后者可能属于不同种族◈★,使用达罗批茶语(Dravidian)或澳斯特罗一亚细亚语(Austro-Asiatic◈★,又称南亚语)◈★。这段时期◈★,这些部落的行为与他处部落非常相似◈★。他们袭击达萨社区◈★,偷他们的牛◈★,与其他部落打仗◈★。如果遇上强有力的军事抵抗◈★,他们就退避三舍◈★,该地当时仍属人烟稀少◈★。吠陀本集中最古老的是《梨俱吠陀》它提及部落之间的频繁冲突◈★、拉贾(Raja)或部落领袖的涌现◈★、确保战争成功的祭司◈★。印度一雅利安人开始在恒河平原安顿下来◈★,从单一游牧业转为游牧业和农业的混合◈★。种植由小麦改成稻米◈★,农业技术因此获得改进◈★,使更多盈余◈★、更突出的送礼和礼仪奉献成为可能◈★。大约同时◈★,奶牛地位开始发生变化◈★,从印度一雅利安人主要的蛋白质来源(像努尔人一样〉◈★,到受人崇拜的图腾动物◈★。

  在这个发展阶段◈★,与我们已经解说的其他分支式社会相比◈★,印度一雅利安社会似乎没有任何的别具一格◈★。例如◈★,拉贾一词经常被译成国王◈★,但实际上只是当时的部落领袖◈★。历史学家罗米拉•塔帕(Romila Thapar)指出◈★,拉贾的主要词根是“发光◈★、带领”◈★,但它的另一词根是“使人满意”◈★。这显示◈★,拉贾在部落中的权威有赖于众人的共识◈★。拉贾又是军事领袖◈★,帮助保卫自己的社区◈★,率领众人向邻近部落发起袭击以搜取战利品◈★。他的权力受亲戚团体集会的制衡◈★,如维达萨(vidatha)◈★、萨巴(sabha)◈★、萨米提(samiti)◈★。

  其中的维达萨◈★,专门负责在社区内分派战利品◈★。像美拉尼西亚社会的大佬◈★,拉贾的地位取决于他在奉献和盛宴中分配资源的能力◈★。拉贾们彼此竞争◈★,看谁可摆出最多的财富以及最终的浪费◈★,很像夸扣特尔(Kwakiutl)和其他西北太平洋海岸印第安人的庆典◈★。

  像其他部落社会◈★,印度没有法律制度◈★,以赔偿金解决争端(杀人赔偿金是一百头奶牛)◈★。拉贾没有征税权力◈★,也不在现代意义上拥有土地◈★。所有权都在家庭手中◈★,还有对亲戚团体的义务◈★。像其他分支式社会◈★,印度一雅利安部落可团结起来◈★,组成像般庶王朝(Panchalas)那样的高层次分支◈★,高层次分支之间可以再次联手◈★,以达成更高层次的联盟◈★。

  像希腊◈★、罗马◈★、中国◈★,印度一雅利安部落也组成父系家族的血统◈★。19世纪的历史人类学家◈★,包括甫斯特尔•德•库朗日和亨利•梅因◈★,在希腊◈★、罗马◈★、凯尔特◈★、条顿◈★、当代印度人中吉田亜咲◈★,找到甚多相似的亲戚结构◈★。我曾提及◈★,希腊◈★、罗马◈★、早期印度人都在家庭祭坛供养圣火(参看第3章)◈★。从1862年到1869年◈★,梅因是在印度度过的◈★。作为总督会议的法律成员◈★,他潜心攻读印度的原始文献◈★。他确信曾有过统一的“雅利安”文明◈★,包括罗马和印度◈★。由于共同的历史起源◈★,他们有关财产◈★、遗产◈★、继承的法律条款都非常相似◈★。他相信◈★,印度以某种方式保存了法律和社会实践的古代形式◈★,人们可从印度的现在看到欧洲的过去◈★。

  后来的人类学家对梅因提出严格批评◈★,认为他过于简化印度的亲戚关系◈★,并在它之上强加了不妥当的进化结构◈★。在显示欧洲人和印度人的共同种族起源上◈★,他似乎确有强烈兴趣◈★,也许是为了提供英国统治印度的历史基础◈★。但他仍是比较人类学的伟大创始人之一◈★,并以渊博知识展示◈★,不同文明发展了相似方案◈★,以解决社会组织问题◈★。当代人类学家都意识到◈★,各社会的亲戚结构中存有难以置信的微妙差异◈★,但有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◈★,认不清同级发展水平的不同社会之间的相似程度◈★。

  像中国一样◈★,我们也不能将当代印度亲戚组织◈★,投射到早期的印度一雅利安人凯时尊龙官网app◈★。亲戚关系作为社会基本结构原则◈★,从没在印度消失◈★,这不像西方◈★,倒与中国相近◈★。所以◈★,印度的社会组织自有其潜在的持续性◈★,我们必须心领神会吉田亜咲◈★,方能解释其政治发展的此起彼伏◈★。

  印度的亲戚组织分属三大区◈★,与次大陆的三大民族语言区相对应◈★:第一◈★,北部◈★,其居民是讲梵语的印度一雅利安后裔◈★;第二◈★,南部◈★,其居民讲达罗毗荼语◈★;第三吉田亜咲◈★,东部◈★,与缅甸和东南亚其他地区非常相似◈★。_几乎所有的印度亲戚团体◈★,都形成分支式的世系◈★,绝大多数是父系社会◈★。然而◈★,在印度的南部和东部又有重要团体◈★,分属母系社会和母系中心◈★,例如马拉巴地区(Malabar)的那雅人(Nayar)像在中国◈★,后裔团体基于共同祖先◈★,通过某种形式的共有财产而取得集团身份◈★。

  印度亲戚关系不同于中国◈★,因为瓦尔纳和迦提的等级制度参与其中◈★。迦提确立异族通婚的界限◈★。这意味着◈★,任何人通常不得与自己瓦尔纳或迦提之外的人谈婚论嫁◈★。瓦尔纳和迦提的制度等级森严◈★,较低地位女子如何“高攀”较高地位男子◈★,或较低地位男子如何“高攀”较高地位女人(后者比较少见)(人类学家称之为向上通婚[hypergamy]和向下通婚[hypogamy])◈★,它都设有精细规则来作规范◈★。每个瓦尔纳和迦提的本身◈★,在地位级别上又作进一步的条分缕析◈★。所以◈★,即使在自己分类中通婚◈★,也会遇上甚多禁忌◈★。例如◈★,婆罗门中有些必须主持家庭仪式◈★,而另一些则不必;有些主持葬礼◈★,而另一些则不必◈★。婆罗门最高级别的男子凯时尊龙官网app◈★,绝不可能娶最低级别婆罗门的女儿(即主持葬礼的)◈★。

  梵语的北方和达罗毗荼语的南方◈★,它们在亲戚规则上的差别涉及表亲通婚◈★,从而影响政治组织◈★。在北方凯时尊龙官网app◈★,儿子必须与父亲血统之外的人通婚◈★,不可与第一表亲通婚◈★。在南方◈★,儿子同样必须与父亲血统之外的人通婚◈★,但是◈★,与父亲姐妹的女儿通婚◈★,不但允许◈★,而且获得鼓励◈★。这种做法叫做交叉表亲(cross-cousin)的婚姻◈★。而平行表亲(parallelcousin)的婚姻◈★,即与父亲兄弟的女儿通婚◈★,则不可◈★,因为这违反了氏族的异姓通婚规矩◈★。所以◈★,男子可与姐姐的女儿和舅舅的女儿通婚◈★。换言之◈★,像很多阿拉伯部落一样◈★,南方的印度部落倾向于把婚姻(以及相关的遗产)局限于狭窄的亲戚小圈子◈★,相连的血统因此而聚居在一起◈★。在北方◈★,家庭为了孩子能找到合适的配偶◈★,被迫在更大范围内撒网◈★。达罗毗荼的交叉表亲婚姻凯时尊龙官网app◈★,加强了其社会关系狭小内向的特征◈★,这存在于所有的部落社会◈★。[131可以假定◈★,这样的婚姻实践降低奖励◈★,使南方的国王不愿去寻求远方的婚姻同盟◈★,如建立现代西班牙的阿拉贡国王(Aragon)和卡斯提尔女王(Castile)的联姻◈★。

  这段简洁的概述凯时尊龙官网app◈★,尚未触及印度复杂亲戚关系的皮毛◈★。对梵语的北方和达罗毗荼语的南方◈★,虽然可做出一个概述◈★,但这两个地区在亲戚规则方面◈★,因地理位置◈★、种姓制度以及宗教的不同◈★,而展示出巨大的内部差异◈★。

  促使印度从部落社会过渡到国家◈★,其原动力是什么?我们所拥有的相关信息◈★,远远少于中国案例◈★。我们有两种关于国家形成的虚幻解说◈★,与人类学家的暴力和社会契约理论遥相呼应◈★。第一种解说◈★,“吠陀本集”中较晚文本的《爱达罗氏梵书》(A/fareyaBra/wnana◈★,或译《他氏梵书》)解释◈★:“众神与魔鬼大打出手◈★,但在敌人手中吃尽苦头◈★,便聚会讨论◈★,决定要一名拉贾来率领打仗◈★,于是指定因陀罗(Indra)为他们的国王◈★,战势很快获得逆转◈★。”这个传奇显示◈★,印度最早的国王应人们和军事的需求而生◈★,其首要职责是率领部下打仗◈★。第二种解说来自佛教资料◈★:

  当人们丧失原始的光荣◈★,阶级差别(瓦尔纳)遂出现◈★。他们签订协议◈★,接受私人财产和家庭的制度◈★,盗窃◈★、谋杀◈★、通奸和其他罪行由此而起◈★。人们聚会讨论◈★,决定要选出一名成员来维持秩序◈★,报酬是分享一份土地和畜牧的收获◈★。他被称为“大选出王”(Mahasammata)◈★,头衔是拉贾◈★,因为他取悦于其他成员◈★。

  佛教始终是印度教的翻版◈★,只是更为仁慈◈★,更为温和◈★。它强调非暴力◈★,以及轮回转生的更为可行◈★。所以◈★,佛教徒认为国家形成获得大家同意◈★,也属意料之中◈★。但上述两种解说都不是历史记载◈★。

  实际的过渡也许牵涉到其他社会在建立国家时所遇到的所有因素◈★。第一是征服◈★:《梨俱吠陀》讲到印度一雅利安人遇上达萨人◈★,发动战争◈★,最终征服后者◈★。最早提及的瓦尔纳◈★,不是大家熟悉的四大社会阶层◈★,而是两大社会阶层◈★,分别是雅利安阶层和达萨阶层◈★。

  所以很明显◈★,从平等部落社会到等级国家社会的过渡◈★,开始于军事征服◈★。最初◈★,达萨人只是因为自己的种族和语言而与征服者有所区别◈★,到后来◈★,达萨一词变成了从属或奴隶的代名词◈★。这个转变是逐渐发生的◈★,时间在印度一雅利安从游牧社会过渡到农业社会之后◈★。剥削从属阶级创造庄稼收获的盈余◈★,自己部落不必投入劳动◈★,便可收取一笔地租◈★。“拉贾”的意思◈★,也从部落领袖变为“自土地或村庄享受收入的人”◈★。_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早期◈★,等级的日益分明又与永久定居◈★、雏形城市◈★、土地所有权紧密相连◈★。_在土地上劳作的◈★,不再是亲戚团体共同协作的家庭◈★,而是与地主并不沾亲带故的农民◈★。为了使低级阶层永远处于被主宰的地位◈★,为了防止他们逃逸◈★,常备军和领土的政治控制变得不可或缺◈★。

  跟中国相似◈★,促进政治巩固的还有技术变化◈★。其中之一是铁器◈★,它在公元前800年之后得到与日俱增的使用◈★。铁斧可用来清除密集的森林◈★,铁犁可帮助耕地◈★。国家没有控制铁的生产◈★,但铁工具的使用带来威望◈★,并增加国家可挪用的有效盈余的总水平凯时尊龙官网app◈★。

  像中国和其他从部落过渡到国家的社会◈★,独特和永久的祭司阶层婆罗门◈★,赋予部落领袖愈益增长的合法性◈★,使后者权力获得很大提升◈★。拉贾行使政治权力◈★,祭司通过仪式使之合法化◈★;拉贾又支持祭司◈★,并提供资源来补偿这些服务◈★。早期的拉贾凭借祭司而获得神性◈★,从而将自己职位转为祖传财产◈★,通过渐渐流行的长子继承权再传给儿子◈★。显而易见◈★,半神半人不再是部落长者中的老大◈★。所以◈★,部落集会的萨巴失去了选择氏族领袖的能力◈★,开始扮演咨询的角色◈★。国王的授权仪式发展成持续一年的献祭仪式◈★;其间◈★,拉贾经历净化和象征性的新生◈★;到终结时◈★,婆罗门再赋予他职位和神性◈★。

  公元前6世纪末◈★,印度河一恒河平原上的社会已从部落过渡到雏形国家或酋邦◈★,被称为伽那一僧伽(gana-sangha◈★,编按◈★:前者意为“众多”◈★,后者意为“集合体”)◈★。北方的国家◈★,如鸯伽(Anga)◈★、摩揭陀(Magadha)◈★、俱卢(Kuru)◈★、般庶◈★,控制界定的领土◈★,治理城市中相对密集的人口◈★,完全是主权政治体◈★。它们等级森严◈★,王位世袭◈★,其精英向农民抽取租金◈★。相比之下◈★,伽那一僧伽尚保留部落社会的特征◈★:等级松弛◈★,领导权模糊◈★,不能像真正国家一样行使强制权力◈★。

  到此为止吉田亜咲◈★,印度北部和两三千年前的中国西周◈★,它们所经历的政治发展没有重大差别◈★。最初◈★,社会组成父系氏族的联合体◈★,信奉祖先崇拜◈★;大约在过渡到定居农业社会时◈★,转向等级分明◈★、世袭领袖◈★、统治者和祭司的分工◈★。很有可能◈★,商朝统治者比印度的统治者行使更多权力◈★,但差别不很惊人◈★。

  首批真正国家出现于印度河一恒河平原时◈★,印度的政治演变以戏剧性的方式与中国模式分道扬镳◈★。印度国家没有经历五百年日益激烈的连续战争◈★,就像中国早期国家在东周时所承受的◈★。之后的数世纪内◈★,印度国家也彼此打仗◈★,也与伽那一僧伽交战◈★,但从没达到中国所实施的相互灭绝的惨烈程序◈★。如我们所知◈★,中国独立政治体的总数◈★,从东周初的数百持续下跌到东周末的一枝独秀◈★。相比之下◈★,印度只看到较少较不激烈的战争◈★,以及较低程度的统一◈★。较为原始的伽那一僧伽◈★,没被强大的国家所兼并◈★,一直生存至公元第一个千年的中期◈★,这就很说明问题了◈★。在发展现代国家制度方面◈★,战国时期的中国政治体不得不仿效邻国◈★,而印度政治体显然没有此种压力◈★。公元前3世纪末◈★,孔雀王朝得以统一次大陆的大部◈★,建成单一帝国◈★,但仍有部分地区从没被征服◈★,甚至其核心地带的统治也没得到彻底的巩固◈★。孔雀王朝持续仅136年◈★,这种幅员辽阔的政治体再也没有在本土政权下重现◈★,直到1947年印度共和国出现◈★。

  差别的第二领域涉及宗教◈★。中国设立了专业祭司◈★,主持向国王和皇帝赋予合法性的礼仪◈★,但其国家宗教从没超越祖先崇拜的层次◈★。祭司主持对皇帝祖先的崇拜◈★,但没有自己的司法权◈★。末代皇帝失去合法性时◈★,或朝代之间没有合法统治者时◈★,没有作为机构的祭司来宣布谁享有天命◈★。这种合法性可由任何人赋予◈★,从农民◈★、军人到官僚◈★。

  印度宗教则走上迥然不同的路吉田亜咲◈★。印度一雅利安部落的原始宗教◈★,可能也像中国那样基于祖先崇拜◈★。但始于公元前第二个千年◈★,即“吠陀本集”创作时◈★,它发展成精细的形而上学系统◈★,以无形超然的世界来解释尘世的全部现象◈★。新兴的婆罗门宗教◈★,把重点从个人的祖先和后裔转到包罗万象的宇宙系统◈★。为这超然世界把关的就是婆罗门阶层◈★,其权威是很重要的◈★。他们在未来世界中所保障的◈★,不但是国王的血统◈★,而且是最低级农民的福祉◈★。

  在婆罗门教的影响下◈★,分别是雅利安人和达萨人的两大瓦尔纳◈★,进化成四大瓦尔纳◈★:婆罗门◈★、刹帝力◈★、吠舍◈★、首陀罗◈★。处于顶端的是祭司阶层◈★,他们创作了构成“吠陀本集”的仪式祈祷◈★。随着宗教的发展◈★,历代的婆罗门默记这些祈祷◈★。这礼仪咒语的倒背如流成为他们的专业◈★,与其他瓦尔纳争夺社会地位时◈★,又变成其优势◈★。法律就从这些仪式中脱颖而出吉田亜咲◈★,起初只是惯例◈★,口口相传◈★,最终写入法律书籍◈★,像英国人所称的《摩奴法典》(Manava-Dharwasastra)0所以在印度传统中◈★,法律并不来自政治权力◈★,这不像中国◈★;它的源泉既独立于统治者◈★,又比统治者更为崇高◈★。事实上◈★,《摩奴法典》讲得很清楚◈★,国王之存在是为了保护瓦尔纳制度◈★,不可颠倒过来◈★。

  如果我们把中国案例当作政治发展的标准直线◈★,印度社会大约在公元前600年走上一条大弯路◈★。印度没有经历漫长的战争◈★,以开发现代非人格化的集权国家◈★。[25]权力没有集中于国王◈★,而在界限分明的祭司阶层和武士阶层之间平分◈★。他们相互依赖◈★,以求生存◈★。印度虽然没在当时开发出像中国一样的现代国家◈★,但创造了限制国家权力和权威的法治雏形◈★,中国则没有◈★。很明显◈★,印度始终不能以中国方式集中权力◈★,其根源就是印度宗教◈★,我们将对此作更仔细的审视◈★。返回搜狐◈★,查看更多